所谓的先来后到,所谓的名分,所谓的银镯子……
在“第一次”这个神圣的概念面前,似乎都变得没那么重要了。
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。
我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。
这种灵与肉的初次结合,这种刻骨铭心的记忆,是朱霖和宫雪都无法比拟的!
是任何后来者都无法超越的!
这一刻,于曼妮选择了相信。或者说,她选择了自我麻醉。
因为如果不相信这个,她就真的没有任何理由再待在他身边了。而她,根本离不开他。她宁愿活在这个甜蜜的谎言里,做一个虽然没有名分、却拥有他“第一次”的抢先胜利者。
一瞬间,
于曼妮心中的委屈、愤怒、酸楚,竟然奇迹般地消散了一大半。
她整个人像是脱力了一般,软软地靠在了椅背上。
紧接着,一朵比窗外冬日阳光还要灿烂、还要耀眼的笑容,在她的脸上肆意绽放开来。
笑靥如花,芳心大悦。
那种开心,是从每一个毛孔里往外冒的,是压抑到了极致后的触底反弹。
如果不是顾忌这里是几百人的阶梯教室,她甚至想跳到桌子上,放声大笑,以此来抒发心中那股快要溢出来的欢喜、兴奋和激动。
除了开心之外呢,
还有一种隐秘、甚至是有些扭曲的窃喜和优越感。
这种感觉很奇怪,很复杂。
它混合着一种“原来我才是那个赢家”的胜利感,一种“只有我才真正拥有过完整的他”的独占感,以及一种“我不计较名分,只要这个唯一”的自我感动。
哼,就算你们有名分又怎么样?
就算你们戴着镯子又怎么样?
她们都没有得到他的人啊!
他的“第一次”,是我的!
他最青涩、最疯狂、最真实的那个夜晚,是属于我的!
在生理层面,在男人最原始、最本能、最无法忘怀的那个领域里,我于曼妮才是那个开拓者,才是那个领路人!
那这么说的话,
严格意义上,我才是他的一啊!我才是大姐啊!!
什么朱霖、什么宫雪,在“既成事实”面前,那都是虚的!她们都得全排到后面去!
按照江湖规矩,谁先跟了男人谁就是大,她们才是后来者,她们才是名副其实的小三小四,我才是那个应该坐在正堂喝茶的大姐才对!
甚至以后见了面,她们都得恭恭敬敬地管自己叫一声——曼妮姐!
而且,于曼妮平时也没少看些乱七八糟的小说和心理学书籍。书上可都说了,男人这种生物,对于夺走自己初贞的女人,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情结,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印记,是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白月光。
嗯,这里说的是生理上的第一个女人。
那不就是自己吗?
好好好,太好了!
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!
这个念头一旦产生,就像是野草一样疯长,迅速填补了她内心的空洞,让她那颗破碎的心,得到了一种病态的修复。
于曼妮越想越美,她吸了吸鼻子,那股子想哭的冲动全部被压了下去。
万万没想到,原来自己才是那个遥遥领先的人啊!
要是早知道这个“核心机密”,这两天自己何必还要在那儿自怨自艾,还要心情郁郁,还要像个林黛玉似的躲在被窝里垂泪?
简直是浪费感情!
“哼!”
她娇嗔地白了刘青山一眼,心里暗暗骂道:大坏蛋!竟然不早点告诉自己!害人家白白流了那么多眼泪!
同时,一股前所未有的得意感油然而生。
自己真是好样的!
老话说的真对啊,该出手时就出手,风风火火闯九州!
如果不是那一晚在华侨公寓,自己大着胆子,哪怕背负着“不要脸”的心理压力也要主动出击,那么自己和刘青山的关系绝对不会一下子发展得那么快!
绝对不会一夕之间成为最亲密无间的人!
如果没有那一晚的“生米煮成熟饭”,现在的自己,恐怕连站在这里质问他的资格都没有,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朱霖和宫雪争宠。
一切,都是因为自己的大胆和主动啊!
这叫什么?
这叫富贵险中求!
这叫爱拼才会赢!
兴奋、激动、得意之余,于曼妮心中瞬间又升起一股昂扬的斗志。
既然确定了自己才是“事实上的正宫”,那么以后自己就有了大义的名分。
虽然这个名分是隐形的,但在她心里,这就是实打实的尚方宝剑!
有了这个名分,那就可以对朱霖,对那个戴着镯子的宫雪进行战略上的藐视和战术上的打压。
谁让她们是小三小四呢?
自己身为正宫大姐,扞卫自己的爱情,扞卫自己的男人,这没错吧?
把这些个狐狸精……
就算赶不走,也得压她们一头!
让她们知道谁才是刘青山心尖尖上那个“最特殊”的人!
把这些个狐狸精全都给赶的远远的!
想到这里,于曼妮心中那团火更加炽热,斗志更浓。
她情不自禁地在桌子底下握起了粉嫩的小拳拳,两个拳头轻轻碰了碰,大有摩拳擦掌、准备大干一场的意思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