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2章 这里是一个閒职单位......么
克莱恩在房间里唯一的桌子里找到一根铅笔,一张能够勉强写字的纸,在上面写写画画。
房子有了,而且也交了一年的房租,但是自己毕竟是个大男人,吃饭和购买一些东西还是必要的。
自己还要晋升,还需要足够的金钱去购买神奇物品,而且自己的衣服还没有带过来,自己还需要一部分金钱去购买全新的正装,燕尾服,礼帽。
总结成一句话,自己需要想办法提升赚钱的能力!
让“穷神”这个称號离自己越远越好!
克莱恩掏出钱袋,从里面掏出纸幣,硬幣,自己身上还有九十七金镑十二便士,银行里面还有“正义”小姐提供的三百金镑。
如果正常生活,不大手大脚钱的话,这些钱大半年,甚至一两年都可以生活,但是自己的生活充斥著危险,不仅仅需要自己的能力,还需要一些机会。
有些机会是需要自己创造的。
而且,自己的身份完全不能泄露,否则相关的人,科恩黎,克雷斯泰塞西玛高级执事,以及还有可能的邓恩队长都会很尷尬。
那天在战斗之后,自己喝下那瓶药剂的时候,克莱恩的心中冒出一个画面。
虽然队长没说什么,自己当时喝的药剂也藏在自己的右手掌心之中,但是在他心中的那个画面里面,队长转头向他的方向看了一眼。
邓恩队长知道了些什么,但是没有说出来。
科恩黎应该也会知道邓恩队长知道,但是两个人默契的都没说出来。
现在,我也知道了。
那么,自己应该怎么赚钱呢
自己需要工作,但是这份工作又不能束缚住自己的行动,那种一天八小时的坐班肯定不適合自己。
万一紧急出去一次,很有可能被炒魷鱼,而且还有可能拿不到周薪。
作为现代人这种坑爹的工作一定不能选择。
他的手里拿著《贝克兰德老实人报》,在里面的第四版,提供工作的小方块里面一个个筛选,最后將自己的工作范围定位成三项。
第一项,记者,还不是那种专攻某个报社的记者,而是那种跑消息的记者。
这个类型的记者在记者这个高危职业里面也算是最低端的,虽然不需要在某个地方固定写稿,但是这同样意味著没有最低工资,只有消息补贴。
那种补贴可能连私人马车都坐不起...
第二项,作家,抄袭记忆之中的小说,例如《基督山伯爵》。
这是个不错的选项,但是不能成名,一旦成名会与自己隱藏身份的想法相违背。
这个也不行。
第三项,私家侦探。
看上去,也只有这个稍微靠谱一点。
那么,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,这个房间需要布置一下,还需要合適的行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