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衬衫与泥田
1992年的夏天,辽北农村的太阳毒得能晒裂地皮。村东头的稻田里,男人们赤着脚踩在泥水里,裤脚卷到膝盖,汗珠砸在秧苗上,瞬间就没了踪影。唯独老陈家的田埂上,始终空着一个位置——老陈正蹲在自家屋檐下,手指轻轻摩挲着一件红色荷花边衬衫。
那衬衫是他托去广州打工的堂弟捎的,布料滑溜溜的,领口缀着一圈细细的白蕾丝,在满是土腥味的农家院里,显得格外扎眼。他把衬衫贴在胸口,又抬手理了理自己的衣领,转身对着堂屋挂着的旧镜子比划。镜子是妻子结婚时陪嫁的,边缘已经掉了漆,却能勉强映出他的模样:眉眼还算周正,只是常年干活的手有些粗糙,攥着衬衫的指节微微发白。
“你咋还蹲在这儿?西边那块地的秧苗再不插,就赶不上节气了。”妻子扛着锄头从田里回来,裤腿沾满泥水,头发被汗湿得贴在额头上。她话音刚落,就看见老陈慌忙把衬衫往身后藏,耳根子红得像天边的晚霞。
阳光透过屋檐的缝隙,落在老陈的侧脸上。妻子忽然愣了愣——他平日里总穿灰扑扑的中山装,裤线永远熨得笔直,连下地都要仔细擦净鞋上的泥,此刻对着镜子抿唇调整衬衫领口的模样,少了几分庄稼汉的憨厚,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柔软,像藏在粗布底下的棉花,轻轻一碰,就露出内里的温软。
“我……我帮你把午饭热了。”老陈避开妻子的目光,转身往厨房走,脚步有些慌乱。妻子看着他的背影,没再多问,只是把锄头靠在墙上时,指节攥得有些发白。她不是没察觉异常:这两年老陈越来越不爱出门,男人们凑在一起打牌喝酒,他总找借口躲在家里;夏天去河边洗澡,他也从来只等所有人走光了才去,连换衣服都要躲在芦苇丛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