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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今岁有些尴尬,看了眼一旁的安歌。这些天以来,后者对此事早已习以为常,朝她笑道:“齐姑娘,该下车了。”说着,便以眼神示意那只伸进来的手。
待季朝晏牵着齐今岁下了马车后,车帘又猝不及防被人掀开,露出了凌九俊美的脸,他挑了挑眉:“怎么样?要不我牵你?”
安歌默然一瞬:“多谢,但不必了。”
话落,便越过凌九,径自下了车。凌九望着她的背影,没趣地撇了撇嘴:“好心当成驴肝肺。”
这天,一行人一同在客栈大堂用过晚饭。安歌便开口叫住了齐今岁:“我看这街上有不少卖胭脂钗镮的摊位,齐姑娘要不要与我一同去逛一逛?”
这些日子以来,安歌也没少照顾她。齐今岁没有拒绝的理由,欣然应允:“好。”
见两个姑娘亲亲热热地挽了手要出门,季朝晏下意识便跟了上去,凌九觉得自己待在客栈也是无趣,索性也一同前往。
爱美乃人之天性,安歌像是一只落入了花丛的蝴蝶,在各色首饰之间翩然来去。齐今岁正望着一支碧玉簪出神,下一秒便见它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拾了起来。
“喜欢这个?”季朝晏的声音响起,还没等她回答,便同摊主问了价,将玉簪插入了她的发髻。
齐今岁本是见这支簪子模样素净,上头堑刻的卷草暗纹却显得其工艺高深,于是便不由自主地多看了两眼。
没想到季朝晏动作如此迅速……
齐今岁不自觉抬手摸了摸头上的玉簪,总觉得此时她若是拒绝,面前这人恐怕又要不高兴,于是便只能应了下来,心里盘算着要回个什么礼才好。
正想着,安歌已经转头来,拉着她往前走了。
“齐姑娘,前头那个花灯真漂亮!”安歌说着,忽然转头看了眼一直默默跟在身后的季朝晏,忽然低声道,“齐姑娘,我真羡慕你。”
“羡慕我?”齐今岁疑惑道,她有什么好羡慕的?
安歌认真地问道:“你喜欢小侯爷吗?”
齐今岁愣了一瞬后,诚实地点了点头。
安歌忽然释怀地笑了:“其实,一开始被小侯爷从沙匪手中救下的时候,我还有过一些不切实际的妄想……”
齐今岁惊讶地转头看她,没想到她竟然会如此直白地提起这个话题,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。
好在安歌似乎也并没指望她回答,自顾自说了下去:“那时我的确动过一些心思,想方设法吸引小侯爷的注意力。”她自嘲地笑了笑,看向齐今岁,“后来我就发现,不管在任何时候,小侯爷的目光都只落在你身上,旁人做什么都是徒劳。”
当晚回到客栈,躺在床上,齐今岁耳边仍旧回荡着安歌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:“齐姑娘,遇到真心的时候,一定要珍惜啊……”
于是第二日,齐今岁便因整晚的辗转反侧,而黑了眼圈。
季朝晏见到她憔悴的脸色时还吓了一跳,差点惊得他差点直接带着人去医馆,齐今岁百般解释说昨晚做了个噩梦,才算是糊弄过去。
之后的路程,齐今岁便发现,安歌似乎和凌九更亲近了些许。
总而言之,一行人高高兴兴回到了云京城。
孟煜风和孟煜明两兄弟早早就在城门口等着了,见到季朝晏驾着马车,便上前行了个礼:“见过小侯爷,我们奉祖父之命,前来接岁儿回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