慧海被打入死牢,只待刑部文书回复,便要明正典刑,以命抵命。张文的冤屈得以洗刷,重新恢复了自由身。然而,这自由却带着刺骨的寒意和难以言喻的空洞。他走出县衙大牢,重见天日,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,却驱不散他心底那片厚重的阴霾。
玉兰死了。
这个事实,比牢狱之灾更让他感到绝望。那个巧笑倩兮、琴音美妙的女子,那个与他隔窗低语、月下盟誓的女子,已然香消玉殒,化作一缕冤魂。而这一切,皆因他们的私情而起。倘若他们恪守礼法,倘若他没有每夜攀上那座绣楼,是否悲剧就不会发生?无尽的悔恨与自责,如同毒蛇般啃噬着他的心。
案件虽破,但影响并未消散。按照大宋律例及学规,张文身为秀才,与未婚女子长期私通,虽未直接导致命案,但其行为本身已属“行止有亏”,伤风败俗。若被学政追究,轻则申饬、罚银,重则革除功名,断绝科举之路。这对于一个读书人而言,无疑是致命的打击。
数日后,宋延知县再次升堂,此番并非审讯,而是对此案相关事宜做最后的处置,并对张文的前程做出决断。堂下除了张文、刘老汉,还有闻讯前来的一些本地士绅代表,他们都关注着这位年轻秀才的命运。
宋延目光扫过堂下形容憔悴却依旧努力保持着仪态的张文,心中暗自叹息。他欣赏张文的才华,也同情他的遭遇,更感念其对玉兰的一片痴情。然而,国法如山,学规如铁,如何在这情、理、法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,既维护朝廷法度的尊严,又能给这个遭受重创的年轻人一条生路,是对他这位父母官智慧的考验。
“张文,”宋延开口,声音沉稳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和,“你虽非杀人真凶,冤情得雪,然你与刘玉兰私下往来,违背礼教,亦是事实。你可知罪?”
张文跪伏于地,声音平静却充满疲惫:“学生知罪。学生行为不检,始乱终弃……虽非本意,却终酿大祸。学生甘受任何惩处,绝无怨言。”他已心灰意冷,功名前程,于他而言,似乎已失去了意义。
宋延点了点头:“知罪便好。按律,你此行止,当革去秀才功名,永不许科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