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章的修订,始终遵循“广纳意见、兼顾实用”的原则。陈平带着文吏们走遍洛阳的官署、军营、市集,甚至召集乡老、商户、老兵座谈,收集他们对制度的看法。
“小老儿觉得,官吏考核得让百姓说话。”洛阳城郊的老农王二柱在座谈会上说道,“俺们村的县令好不好,俺们最清楚!若他能让地里多打粮、路上少强盗,就是好官,该升!”
这话被纳入《考核篇》,规定地方官考核需加入“民意测评”,由乡老、里正联名评定,占考核总分的三成。
“将军,军法里‘临阵退缩者斩’太严了。”老兵陈武在军营座谈会上直言,“有的新兵第一次上战场,腿肚子打颤是常事,若直接斩了,怕是寒了弟兄们的心。”
典章小组便将军法修订为:“临阵退缩者,初犯鞭二十,再犯流放,三次者斩”,既维护了军威,又留了改过的余地。
历经三月修订,典章终于定稿,分为《官制》《礼制》《刑法》《军法》《考核》五篇,共计八千余字,用青铜鼎铸成副本,立于太庙,昭示天下。
颁布之日,洛阳城万人空巷。文吏们在市集、城门张贴誊抄的典章,识字的人高声宣读,不识字的人围着听,听到“官吏贪腐一贯钱者,杖八十;贪腐十贯者,斩”时,人群中响起叫好声;听到“百姓可向刺史举报不公,经查实有奖”时,有人激动得落泪。
朝堂之上,天宇手持典章正本,对百官道:“此典章非一人所定,是众人智慧的结晶;非一成不变的死文,将来可按实际情况修订。但有一条——凡我官吏、军民,皆需遵守,天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!”
“遵旨!”百官齐声应和,声音震彻大殿。
典章的颁布,像一道无形的准绳,规范着朝堂的运行、官吏的行为、军民的秩序。三公九卿按制办公,再无推诿;地方刺史按章监察,贪腐渐少;朝堂礼仪井然,既显威严又不僵化;祭祀活动简朴庄重,百姓纷纷效仿。
陈平站在尚书省,看着文吏们按典章处理公务,有条不紊,嘴角露出笑意。他想起制定过程中那些激烈的争论、细微的调整,终于明白——好的制度,不是高高在上的教条,而是能落地生根的规矩,能让每个人都知道该做什么、不该做什么,让整个社会像精密的钟表般,有序运转。
夕阳透过窗棂,照在典章的竹简上,泛起温暖的光泽。这不仅是一部制度的开端,更是一个王朝走向成熟的标志。当规矩深入人心,当秩序取代混乱,这片饱经战乱的土地,终将迎来真正的安宁与繁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