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60章 孙正清这打工人,工伤算谁的?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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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就这样,世人都认为青玉案是赵家所为,而非那罗家。

茶楼里的说书人换了新段子,街头巷尾的议论声也渐渐散了,像一阵风吹过水面,涟漪荡了几圈,又恢复了平静。没有人再提起吴玉,没有人再提起那束被踩烂的山茶花,也没有人再提起那四个一夜之间改了供词的摊贩。

时间像一张被反复揉搓的纸,把那些褶皱压平了,抹匀了,让人看不出它曾经皱过。赵家的名声就此蒙上了一层洗不掉的灰。那桩案子被记在赵家名下,像一块烙铁,烫在赵家的脊梁骨上,烫成了疤,再也褪不掉了。

仅用了几年,孙正清便凭着非凡的办案能力爬上了她师傅原在的位置上。她接手的第一桩大案,是邻县的一桩命案,三天之内就破了,凶手画押认罪,卷宗干净利落。第二桩是一桩积压了五年的悬案,她翻出旧卷宗,重审证物,第四天就找到了破绽,把真凶从一群替罪羊里拎了出来。第三桩、第四桩、第五桩,一桩比一桩利落,一桩比一桩漂亮。大理寺上下开始传她是个天生吃这碗饭的人。

世人称孙三狸,只道她不审忠奸,只审善恶。然此言差矣,孙正清实则是个实打实的守旧派——她守的不是皇家,不是世家,而是一个已经快被人忘干净的东西:法。

若说这铁打的世家、流水般的皇家,南诏境内自然得说那孙家,是个认死理的,竟然以法理为家风。

这孙家,世代为吏,不屑攀附,不媚权贵,历代子孙入大理寺者不计其数。

别的世家讲的是联姻、门生、家声,孙家讲的是律法森严,不容撼动八个字。

故此,孙家在南诏朝堂上一直是个古怪的存在,谁都敬着三分,却谁也不肯亲近。

孙正清便是这孙家的女儿。

可她是切切实实又是被自己家排外的人。她那时因为青玉一案,虽为了孙家按耐住了孙正清,但她自己没有按耐住孙三狸。

曾也做出了出格行为,此案之后,孙家族长曾在祠堂里当着一众长老的面,呵斥了自己一顿,险些被逐出孙家。那日她站在祠堂里,看着那些祖先牌位,看着那些她从小便敬着的长辈,忽然觉得那些牌位和那些脸一样,都陌生得很。她没有争辩,只是转身走了出去。她走的时候,门外的风灌进来,把她衣摆吹起来一角。她后来再也没有回过那间祠堂。

她尚在学堂时,便常常觉得法理太过简单,又觉得皇家太过懦弱——这就显得她更加的格格不入。同窗们都在背律法条文时,她已经把条文翻来覆去地拆开了看,越看越觉得那些字里行间全是漏洞。

她曾在一篇论法理的课业中写道:律法若不能护民,则不如无;官若不能执法,则不如乞。那篇课业被先生批了一个字——。她看着那个字,没有争辩,只是把纸叠好,收进了箱底。可在她心里那个字从未真正落下过,只是暂时搁在了箱底,像一把等着出鞘的刀,搁在看不见的地方,但刀锋始终朝上。

以至于青玉案后,南诏民间就多出来个无常判官。传闻中,只要你愿意相信这人,只需要在宵禁后的第三个时辰去河边放个莲花灯,最多三日,只要你是苦主,官府办不了的事,无常判官可以。三日后,若在第三夜的亥时苦主听到三声猫叫,便大仇得报。